近来,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为“射钉”、“管卡钉”的货品施行现场查验时,发现其经射钉枪碰击可发生爆破力,疑似风险货品。
经判定,该类货品正式运送名称为“爆破式铆钉”,尾部装有火药,归于1.4S类风险货品,合计103.2万个。
依据相关规定,企业出口“爆破式铆钉”等第1类风险货品需按照实践申报,且一定要契合国家对易燃易爆风险品运送、贮存的相关规定要求。